弹指一挥间,四年的大学生涯即将过去,新的毕业季即将到来,对于即将迈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找工作就业迫在眉睫。
同学们踌躇满志地谋划着走出校门,但是在求职过程中,大学生群体过于急率,盲目相信网络上五花八门的招聘网站,对信息的筛选、辨别意识不高以及知法、尊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日趋严重。为此,我们向2022届经济管理学院的毕业学子们介绍下求职路上常见的陷阱,以及如何避免这类陷阱的妙招。
陷阱一 借招聘骗取个人信息
现在有很多贩卖个人信息的中介公司,为了获得更多更精准的信息,往往会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前来。从求职者递交的海量简历中,精准获得求职者的个人信息。
如何避免:毕业生在看到招聘信息时,一定要查询该公司相关信息,判断公司的真实性。同时,专家建议,简历上的部分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通讯地址等,不用写得过于具体,重点放在工作经历上。
陷阱二 扣留个人重要证件
扣押求职者证件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而且面试的时候正规公司一般也只是在最终面试环节才会要求求职者出示(而不是扣押)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如何避免:不管是身份证,还是学位证、毕业证,单位都是没有任何权利扣留的。去面试的时候,特别是初次面试,最好只带上证件的复印件,若招聘企业要求带原件,给招聘单位展示之后,求职者一定要拿回来。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证件原件都不要给任何企业保管。证件只是作为招聘企业核实求职者身份和成绩的标准,正规企业是没有必保留求职者原件的。
陷阱三 收取费用
正规的公司不管是入职前面试还是入职后都不会让你缴纳费用的。因此求职的时候让你缴纳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的公司,还有非法敛财的中介,都是骗子。
如何避免: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都要谨慎对待。入职体检通常都是要求求职者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用。
陷阱四 只“试用”不聘用
用人单位对新招聘人员会设置试用期,期间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有的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公司业务特别繁忙的时候大量招聘低成本的应届毕业生。等试用期结束,便以各种理由不通过试用或解聘。
如何避免: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企业的实习试用员工,公司都应对其支付薪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提醒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
陷阱五 受骗进入传销组织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如何避免:传销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几个:在“入会”时告诉你的职责之一是发展更多的人;交纳昂贵的会费;在工作场所很多人情绪激昂。大学生一定要警惕和远离传销组织。如果识别出为传销组织,大学生应立即采取适当方式终止打工,及时报警。
陷阱六 误信“假兼职”
某些诈骗人员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金融诈骗。
如何避免:求职者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应树立正确的求职观、就业观。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和支付宝密码等信息,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
陷阱七 只签就业协议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对国家的劳动法也不懂,一些毕业生找工作时与企业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毕业辛苦实习数月,被企业无故解聘或裁员,且没有任何赔偿。
如何避免: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大家要积极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哦。
希望每一位即将毕业的经管学子都能在寻求工作的同时,擦亮自己的双眼,辨别就业道路上那些不良单位设下的一道道陷阱。最后,祝愿每一位毕业生都能跨越重重障碍,顺利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