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10日-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能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经济工作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并且取得成效,是衡量各级经济部门和企业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志。
02月24日,邓小平就办好经济特区和增加对外开放城市的问题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他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要让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搞平均主义不行。这次谈话是在邓小平于01月24日至29日视察了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02月07日-10日视察了福建厦门市和正在建设中的厦门经济特区,02月15日视察了上海宝山钢铁总厂之后进行的。视察期间,邓小平挥笔题词。在深圳的题词是:“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在珠海的题词是:“珠海经济特区好。”在厦门的题词是:“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在宝钢的题词是:“掌握新技术,要善于学习,更要善于创新。”
03月16日-04月0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根据邓小平的建议,会议确定:进一步开放由北至南14个沿海城市: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作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新的重要步骤。05月0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并发出通知,指出:沿海开放城市的建设,主要靠政策,一是给前来投资和提供先进技术的外商以优惠待遇;二是扩大这些城市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动。
在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1984年0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
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改革开放后上海第一家试行股份制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两年多共22轮的艰难谈判,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从次香港进入回归祖国的过渡期。
1982年至1984年,党中央连续发出3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向全国。到1984年底,全国基本完成了政社分设,实行了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至此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