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这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全面实施宪法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从新中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以宪法为统领,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全面实施;以宪法为总依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健全宪法实施的途径和方式。
根据我国宪法制度安排,总结实践经验,我国宪法实施的特点是多渠道、多方式、多主体,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全面的发展进程,不断走向并达到更高水平。
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制度的总依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也是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基本途径。
二是通过发展国家各项事业、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保证宪法规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和落实,保证在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中遵循宪法原则、贯彻宪法要求、体现宪法精神。
三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直接适用。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适用的性质,属于有关国家机构的行为和活动规范,不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我国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
四是宪法有关规定,必要时需要考虑兼容性和调适性,由有权机关作出合宪性判断和决定,以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例如,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同时作出一个关于香港基本法的决定,其中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
五是对于宪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要时,由有权机关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省拉票贿选案给地方人大工作带来的新问题。
(三)发挥好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积极进行实践探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