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举办宪法日团课活动
12月1日,经济管理学院展开了主题为“了解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的团课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培养和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是一种契机,更是一种推动。学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一方面,提倡自学,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另一方面,更重视集中学习,把宪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让宪法意识在大学生心中生根发芽,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