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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16

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按照市教育局的安排,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我校应届师范类4年制本科毕业生

2、我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我校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5月4日。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申请人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选择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沧州市教育局。

3、确认点:沧州市运河区教文体局;

4、户籍所在地:一律填写为:沧州市运河区南环派出所。

5、申请资格为:本科学历可申请初级、高级中学教师或小学教师;专科学历申请小学教师;学前教育申请幼儿园教师。

6、申请学科:与自己所学专业对口学科。

7、工作单位填写“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毕业生”;

8、所学专业:必须与学籍专业一致,本科师范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专科师范类为: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历史教育、音乐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体育教育、生物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其他按照学籍专业填写,选其他专业无效。

9、最高学位一栏填写‘无’、现所从事职业填写“应届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无”

10、上传照片。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

11、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报考信息,只保存信息不能进行认定,否则后果自负。

12、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丢失或遗忘不能补救。

13、请申请人用A3纸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正反面两面打印,同时贴上与上传照片相同底版的照片。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必须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最好导出PDF文件形式打印)

14、如实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用A4纸打印。

15、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体检安排

1、体检地点:沧州市二医院体检中心,乘11路、16路、18路公交车御河路口下车即到。

2、体检表:学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自己贴上照片(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

3、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的收费要求交费。

4、体检时间安排:5月5日—25日,上午8点—10点空腹,周六日不休息

具体为:

中文系:5-6日 历史系、经管系:7日 生物系、机电系:8日

数学系:11-12日 物电系:13日 美术系:14日

英语系:15-16日 计算机系:17日 法政系:18日

化学系:19日 体育系:20日 音乐系:21日

教育系:22日

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体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只能后延,不允许提前。

五、网报现场确认

以系为单位,由辅导员带学生材料进行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5月26日:中文系

5月27日:历史系、美术系

5月28日:数学系

5月29日:学前教育系、音乐系

5月30日:物电系、生物系、机电系、经管系

6月2日:英语系

6月3日:法政系、计算机系

6月4日:化学系

6月5日:体育系

必须按时间进行确认,逾期不予以受理,网报无效,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文体局人事科,浮阳南大道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南环小学附近)。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到A4纸)。

(2)、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加盖学校公章)

(3)、体检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到A4纸)。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院系负责审查填写,辅导员签字,并加盖系里的公章 。

(6)考试合格证(非师范类及2年制专接本本科学生)原件和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正反面打印到A3纸)一式两份同时贴上照片。(要求照片和网传照片、办证时照片、体检表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表打印)。表上的专家认定意见一栏和认定机构意见一栏的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年6月20日。

所有复印件在正面空白处写有:“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有辅导员签字

1-6项按照顺序统一用A4纸按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3体检表、4普通话证书复印件、5思想品德表、6考试合格证(非师范类及2年制专接本本科学生)排列侧面装订,每人一册,第7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单独存放,不装订,其他原件按照与材料学生先后顺序一致的要求单独罗列。

六、其他事宜,另行安排

沧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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