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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前及假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7-01

沧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前及假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定于2015年7月13日至9月5放暑假(共计55天),下学期于9月6日正式上班。本学期临近结束,为做好假前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2015年7月2日—3日为在校生公共课考试时间,7月6日—8日为在校生专业课考试时间,8日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在校学生即可离校。就期末考试事宜教务处已做出周密安排,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监考人员要恪尽职守,巡视人员要认真负责,全体同学都要认真落实诚信考试的承诺,全校上下齐心协力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学生的离校工作。2015年7月9日,在校生即全部离校。在此期间,学生处要强化教育、合理安排、积极引导,确保学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各院(系)要结合当前形势认真做好本院(系)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随时掌握假期学生的动向。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合理安排,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院(系)务于9月5日晚9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学生处。

三、切实安排好假期工作。办公室要统一安排好全校假期的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需要安排假期值班(加班)的部门,请将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的假期工作计划于7月10日前报学校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要按学校值班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倾听师生员工呼声,积极协调、主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安全处要认真安排好校内警卫和巡逻工作,加强夜间、重点部位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各部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加强各个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各部门放假前要普遍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扫,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四、妥善安排休息与工作时间,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暑假期间,下学期任课的教师要认真备课,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做好下学期实验保障工作;学生处要全力做好2015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要精心组织好相关培训工作;后勤系统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做好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区工程的相关工作;老干部处、工会要时刻关注老干部和教职工的生活需求,做好慰问扶助工作。各院(系)部处室要结合实际,利用假期认真谋划好下学期本部门的工作。

五、全体师生要切实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防邪教侵扰,严禁参与赌博和传销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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