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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6-22

沧州师范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岗位聘用关系,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精神,坚持科学规范、精干高效的原则,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在上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限额之内,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积极推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聘用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解放思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

3、坚持积极稳妥,发扬民主,协商一致,有利于学校稳定和事业发展大局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先评先聘的原则。

6、符合晋级条件的,如岗位空额不足,按照如下顺序排序:

1)任职时间;

2)学历、学位层次;

3)获得高端科研奖励情况(最高一项);

4)距离退休的年限;

5)出生年月;

6)工作年限。

三、聘用范围

我校现有在职在册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岗位聘用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1、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方案、决定岗位聘用人选等重大事项。

组 长:刘树桢

副组长:牛芙珍云电军

成 员:张月德 李 健 商隶君 王建珍 陈桂清

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李健兼任,成员由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文件的起草,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岗位管理具体问题的处理等日常工作。

五、岗位设置

(一)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我校社会功能和专业技术特点,确定教学系列为主系列岗位、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为辅系列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根据我校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5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三至七级,其中正高岗位包括三至四级,副高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三)岗位数量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我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机构类别,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结构比例为10%、30%、45%、15%,其中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三、四级之间的比例为4:6,五、六、七级之间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比例为5:5。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总数(650人),我校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分别是:三级26个,四级39个,五级39个,六级78个,七级78个,八级88个,九级117个,十级88个,十一级47个,十二级47个,十三级3个。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设置和结构比例适用于主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等级设置和结构比例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

六、岗位聘用:

(一)岗位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相应的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术等级资格;

(4)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五年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7)近五年无教学、实验、工作等责任事故发生。

2、具体条件

(1)三级岗位聘任条件: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具备承担两门以上专业课程或公共课程的教学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2006年及以前取得教授资格并已聘在四级岗位;

(b)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专家称号,或获得市厅级专家称号,或获得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入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

(2)四级岗位聘任条件:2011年及以前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认真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或专业技术项目研讨和技术革新,在本专业领域处于校内领先地位。

(3)五级岗位聘任条件:在六级岗位聘用3年以上,能认真履行本专业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具有承担两门以上专业课程或公共课程的教学能力。

按以下顺序晋级聘用:

(a)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b)具有副教授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为主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

2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3在核心期刊(或三大检索或外文重要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同时在省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4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5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入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

62003年及以前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六级岗位聘任条件:在七级岗位聘用3年以上,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或本专业技术革新。

按以下顺序晋级聘用:

(a)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b)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为主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或主持研发国家新型实用专利1项;或主持制定地方行业标准1项.

2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3在核心期刊(或三大检索或外文重要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非主系列为1篇。),同时在省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4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5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

6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入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

⑦2003年及以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七级岗位聘任条件:2009年及以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坚持正常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5)八级岗位聘任条件:在九级岗位聘用3年以上,能认真履行本专业岗位职责,具有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或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能力.

按以下顺序晋级聘用:

(a)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

(b)具有高校讲师任职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为主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

②获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额定人员);

③在核心期刊(或三大检索或外文重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同时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④获得市级(或相当于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九级岗位聘任条件:在十级岗位聘用3年以上,能认真履行本专业岗位职责,具有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或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能力。

按以下顺序晋级聘用:

(a)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

(b)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c)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为主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

2获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额定人员);

3在核心期刊(或三大检索或外文重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同时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4获得市级(或相当于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6)十级岗位聘任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正常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7)十一级岗位聘任条件: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能认真履行助教岗位职责,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在省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3获得校级荣誉称号1次;

4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1次;

5参与市(厅)级科研项目(或课题)的研究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在下列原则指导下进行

(1)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把具备相应资格、有能力、有水平的人员聘用到高级岗位,激励广大专技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促进人才脱颖而出。

(2)先高后低的原则。先从专业技术职务最高等级开始,按照先高后低的顺序依次进行。

(3)主系列优先原则。各级内部最高级别岗位只适用于主系列专技人员。

2、聘用程序

(1)制定和公布岗位聘用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在上级核准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之内,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总数、结构比例、各级岗位数量、规定各级岗位聘用的具体条件,确定应聘方法、时间安排等,公布岗位聘用方案。

(2)资格审查

由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岗位聘用条件,结合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对应聘各级别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

(3)评议推荐

根据资格审查后的各级岗位人员和各级岗位数量,推荐产生各级岗位拟聘用人员,提交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确定聘用人员

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各级岗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全校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

(5)公示

对经研究确定的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按上级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的公示。

(三)岗位聘用管理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事处将聘用方案等报上级部门审批,按照规定与各级各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兑现工资:根据聘用合同,按照所聘岗位的变化,及时兑现各级各类人员工资。

3、聘用考核:聘期内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恰当地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规定

(一)专业技术岗位应聘条件中所列条款,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5月30日。

(二)岗位聘用的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因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发生变化的,视岗位空缺情况履行新的聘任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合同只签到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到期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三)本方案仅适用于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本次聘用。本次聘用工作结束后,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空缺岗位的补聘工作。新聘用的人员,仍从聘用方案批准之日起兑现职务工资。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岗位聘用工作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员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来。

2、把握政策,精心组织。认真研究省、市及学校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克服困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岗位聘用阶段的各项工作。

3、加强领导,严明纪律。岗位聘用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岗位聘用工作抓实抓好。要严格人事纪律,把握聘用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核准的岗位职数聘用人员。在聘用工作中,对欺骗组织和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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