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确保课前到书,力争尽早为教师配发备课教材,使教材供应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现将教材征订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与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书目》列出的课程,要求使用马工程教材。
2.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十二五”“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规划教材、重点推荐教材、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3.选用教材合理、科学,所选用教材必须符合专业特色,适应课程教学需要,相应的教学层次须选用对应的教材。
4.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5.以前已使用的自编出版教材,本次报订需提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填写《沧州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交至教务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尚未被批准使用自编教材,不得列入教材选用计划。学校每年的5月、10月集中对自编教材进行审批,其他时间不再审批。
二、报单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开列的课程,按统一格式制作打印《××学院2017年秋季教材征订表》一式两份,送交教务处一份(含电子文档),自留一份存档,具体要求如下:
1.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工作,并协调解决因教材断货、改版、加印、填表不准确等原因引发的有关事宜。
2.准确填写表中各栏内容。
3.不错订、不重订、不漏订。
4.各学院本、专科学生用书、教师用参考书,须分别单独制表,同时报送。
5.征订表须经各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6.报单时间:2017年5月26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李鑫亭老师(李老师的邮箱是:2396906694@qq.com)。
三、责任追究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征订工作,严把选用教材质量关。如因教材选用不达标导致低水平教材进课堂,从而影响课程的教学质量或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将追究教材选用人、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
2.各学院在确认教材征订情况时应仔细核实,如因报送的征订表中教材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教材错订、重订、漏订等差错,教学单位及教材征订选用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专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