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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4-20

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

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迈向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为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智库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自2017年4月起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类别要求自拟课题名称。

(一)重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二)一般课题。着重围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的论文、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应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能够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的研究。《课题申请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应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每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课题。已承担学会课题逾期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应恪守学术规范,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三)申请重点课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2年未能按期结题的,将予以撤项,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三、课题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各部门于2017年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报科研处927室。

四、其他事项

我校申报指标为15项。

附件一:附件一:河北省高等教育立项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二: 附件二:高教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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